原标题:广西林业厅未公开穿山甲救助情况 环保组织提起行政诉讼获立案
4月9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发布消息,绿发会诉广西林业厅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7年8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警第三支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穿山甲33只,死体穿山甲1只,并移交广西林业厅,由广西林业厅所属广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检测中心救护。中国绿发会通过媒体报道获悉情况后,即向广西林业厅发函进行工作联系,愿提供专业协助对穿山甲进行救助,但没有得到同意。
基于穿山甲保护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为准确掌握穿山甲救护信息,中国绿发会于2017年8月22向广西林业厅申请公开穿山甲救护相关数据信息,但广西林业厅回复:“收容救护穿山甲等陆生野生动物是各级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厅对穿山甲救护的管理方式主要以批次方式进行,对相关数据未按年度进行整理统计。”
针对该回复,中国绿发会于2017年9月14日再次向广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2012年~2016年连续五年各批次穿山甲救助情况信息以及穿山甲死亡处理信息”。但该信息公开未得到回复。
2018年3月20日,绿发会继续向广西林业厅申请公开“针对2017年8月17日查获34只穿山甲活体,移交贵厅后,穿山甲目前的生存状况,如有穿山甲死亡,请公开死亡原因以及穿山甲死体及其鳞片的处理情况”。
今年4月4日,绿发会也曾首次向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发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3月12日由绿发会志愿者救助的两只穿山甲的处理情况,根据之前了解,救助站称一只已经死亡,希望公开这只死亡穿山甲的处理方式及保存方式;其次申请公开对3月14日绿会了解到尚存活的一只个体的健康状况、救助措施;再次,希望了解过去1年中,贵单位救助产山甲的情况”。
4月9日,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在昆山杜克大学举办的自然保护领域智能科技及大数据研讨会上指出,绿发会曾试图在野外寻找穿山甲的踪迹,过去两年一无所获。绿发会又调查了国内穿山甲的消费数据,发现穿山甲鳞片在国内的消费量近二十年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变化不大。绿发会又从穿山甲进口数量着手研究,发现2012年之前穿山甲进口逐年增加,其中中华穿山甲较少,多数是马来穿山甲。
“近两年,从海关查获的穿山甲来看又有新的变化,查获的主要是非洲的穿山甲。”对此,他指出,中华穿山甲已经十分少见,亚洲穿山甲在市场中越来越多,非洲穿山甲也正被运往中国消费。
“如果以这样的一个速度发展,过去我们所采取的措施已经不足以降低穿山甲消亡的速度。”周晋峰认为。
穿山甲目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16年9月,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CoP 17)大会上,全球8种穿山甲从CITES附录二物种调升至附录一,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交易。按照我国的规定,凡是列入CITES公约附录一的物种,都比照国家一类保护动物来管理。
绿发会将2018年视作“穿山甲盘点之年”。绿发会将盘点过去几年海关等机构罚没的穿山甲及其制品,并系统的了解它们的去处和用途;盘点现在在售的穿山甲制品的种类、库存、销售情况、来源情况了解清楚;盘点涉及穿山甲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养殖机构、科研机构过去接触到的穿山甲数量及变化变化情况;盘点中医药领域穿山甲及其制品的用量。
“盘点公开”将是2018年绿发会穿山甲行动的关键词。上述盘点信息,都将向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