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赵胜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此间表示,今后有可能扩大“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范围与层级。
所谓“限批”为国家环保总局实行的一项“新政”:对所有超过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会暂停审批该地区或行业的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潘岳向媒体通报区域限批的整改进展情况时说,从一月十日开始,国家环保总局与河北、山东、贵州、山西四个省环保局已对唐山市、莱芜市、六盘水市和吕梁市暂停了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所有项目的环评审批 。至此,与唐山市和大唐国际限批捆绑的项目“唐山热电厂技术改造项目”已停运一机二炉;与莱芜市限批捆绑的项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已停止建设;与六盘水市限批捆绑项目“贵州发耳电厂四乘六百兆瓦新建工程”已停止建设,“贵州野马寨电厂技改工程”已全部停运。
潘岳介绍说,此次发布的八十二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中,至今仍有一些项目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继续违法运行。
潘岳说,环保总局对积极整改的地方政府和电力集团表示赞赏;对积极配合的地方环保部门给予表扬;对认真落实整改并取得实效的地方与行业将尽快解除限批禁令;对那些整改态度积极而未见最终效果的地方和企业将跟踪到底;对那些置若罔闻继续违法建设的地方与企业,环保总局除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以外,还将进一步扩大该地区、该行业的限批范围。
潘岳指出,今后,“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内容与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此次的“限批”主要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下一步对未按期完成“ 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地区或行业,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流域,对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都将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