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婕 唐学仁)1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1月25日的“污黄”事件的处理结果有了最新的进展,中国北车集团兰州机车厂热处理分厂的厂长已经被就地免职配合检查,环保部门已依法对违法排污单位下达了10万元的预处罚通知书,并将会同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月25日“污黄”事件发生后,省、市及城关区、七里河区环保部门紧急联动,迅速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管理、监察、监测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同时,在十里店桥、中山桥、包兰桥断面进行采样监测。
在确定排污对象后,环保部门要求中国北车集团兰州机车厂热处理分厂立即对外排的污油进行清理,停止向水体排污。同时,热处理分厂的污水排放口也必须封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将三个厂的污水井及管壁进行清擦处理。另外,将外排到排洪沟的污油也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污油运到指定地点,从排洪沟清理出的油水混合物大约5吨。
环保部门依据《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对违法排污的中国北车集团兰州机车厂热处理分厂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热处理分厂厂长被主管部门就地免职。目前,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对黄河兰州段中山桥和包兰桥断面黄河实施每4小时的连续采样监测。监测表明本次油污染造成的污染程度逐渐降低,已接近正常值。所幸的是,由于事件发生地位于兰州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下游,兰州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未受到影响。
事件回放:黄河再遭污染
2007年1月25日上午9时,环保部门接到报告:黄河兰州段水面发现漂浮有大片油花。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环保监理人员顺着排洪沟往上检查,发现距黄河兰州七里河桥南岸约1300米处的中国北车集团兰州机车厂热处理分厂有排污的迹象,经过排查,检查人员确定中国北车集团兰州机车厂热处理分厂是排污单位。
经调查,2007年1月25日凌晨4时,热处理分厂的淬火油槽回油口被棉丝堵塞,造成油槽内的淬火油溢流进入管道地沟,从下水道经排洪沟排入黄河。
兰州市环保局展开大排查
本报讯(记者朱婕)岁末年初,黄河兰州段连续发生几次水污染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高度关注。近日,国家环保总局下发《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兰州段环境监管的函》,要求加强黄河兰州段水污染防治。1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获悉,从现在起到春节前,环保部门将对黄河兰州段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污染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并深入污染源单位逐项查领导责任、查规章制度、查污染隐患、查应急预案、查应急措施,切实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
严肃处理违法排污行为
黄河兰州段污染防治工作关系到全市人民及兰州下游地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近期,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省环保局下发了相关文件,省、市领导也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兰州市结合环保目标责任书检查,加强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并安排部署加强黄河兰州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适时组织对黄河流域兰州段的重点污染源和水质状况进行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开展污染隐患大排查
兰州市环保局要求市环境监理所、各区县环保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立即对黄河兰州段各自负责管理的排污企业开展督促排查。凡发现违法排污的,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凡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对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呈请同级政府下达停产整改决定。另外,目前正值枯水期,市环境监理所、各县区环保局将加强对黄河兰州段各自负责管理对象的巡查。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
市环保局要求市环境监理所、相关区县环保局要加强对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中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兰州机车厂等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完善应急设施建设,制订完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范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