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安德作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环境保护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全省问责干部2223人
我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强化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树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据介绍,自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全省共问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2223人。
我省还坚持重典治污,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永不停歇的环保大督察、永不落幕的环保大整改。2017年12月以来,全省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7706件,罚款3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7起,处罚金额1100余万元,实施查封扣押5起,实施限产停产11起,移送拘留122起,移送涉嫌犯罪10起。
严控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我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深化燃煤、工业企业、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强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继续深化煤电机组超低排放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提高冬季清洁取暖比例。
加快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传统行业污染治理和升级改造。补齐土壤污染防治短板。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再开发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省、市、县3级土壤预警和应急监测体系。严格污泥、垃圾处理,防范二次污染,严控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十三五”期间各市至少建成1处市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我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所建设,“十三五”期间,各市要至少建成1处市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省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能力1538万吨,危险废物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713万吨;以石化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以处置为名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以大中型城市为重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存量治理,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加快县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到202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到2020年所有建制镇要求实现“一镇一厂”。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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