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重奖排名前移城市
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环保考核排名前移的城市会得到省财政的重奖!13日,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日前省环保局和财政厅已联合制定了对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进行奖励的具体办法,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主要领导将获100万元重奖。
奖励办法规定,对纳入国家考核的空气质量重点城市和我省考核的环境综合整治城市中,积极开展工作,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成效显著,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的城市给予奖励。具体为: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给予重奖,位次前移十名的给予特大奖。奖励对象以对个人奖励为主,主要为各重点城市的市县(区)委、市县(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环保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相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重点城市中对改善当地环境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奖励金额为:列入国家考核的,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奖100万元,位次前移十位的奖励200万元;省里考核的11个重点城市及县(区),退出全省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奖100万元,位次前移十位的奖励200万元。对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不重复奖励。省政府奖励资金来源主要为省财政专项列支。奖励工作从2006年的考核开始。
(编辑:樊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