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长吴新雄最近指出:保护环境、治理水污染没有模糊地带,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个别地方、有的领导干部总以种种所谓理由,在环保问题上推三阻四,试问:人都病了、死了,赚这样的钱有什么用?百姓健康都不保,还谈啥为民造福?(5月11日《人民日报》)
吴新雄的这一席话斩钉截铁,发人深省。
这些年来,人们在经历了沱江污染、松花江污染、北江污染等重大环境事故的严峻考验后,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这是令人欣喜的。然而,由于环保相关法律执法之“软”,与地方势力保护之“硬”,严重阻碍了环境保护的进程,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不要”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个别地方、有的领导干部发展观扭曲、政绩观错位,“在环保问题上推三阻四”。有的为了加快发展,早出政绩,快出政绩,不顾环境污染,不惜破坏生态,乱砍乱伐,匆忙上马;有的无视环保法律条文,乱开口子,乱开绿灯,甚至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致使一些存在环境隐患的规划项目蒙混过关,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尤其是一些重污染行业,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使得区域内有限的淡水资源无法支撑大规模的开发活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一些地方的‘怪病’多了,得癌症的病人多了,空气污染、水污染脱不了干系。”“人都病了、死了,赚这样的钱有什么用?百姓健康都不保,还谈啥为民造福?”这是值得警醒的啊!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发展、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推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问题。一方面,要严把各种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评价审批关。去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各级政府、部门要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最大限度地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实现民主、科学决策,真正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
另一方面,要坚决打击影响环境保护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环境、治理水污染没有模糊地带,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去年,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手推出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近日环保总局又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应该说给政府部门和企业上了一道“紧箍咒”,要切实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尤其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者,敢于“亮剑”,轻者警告,重者“摘帽”。惟此,才能积攒发展的后劲,保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保护好人民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