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条重污染河流年内销号,用3年时间根除重污染河流
■全面淘汰工业园区和县域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集中清理
2月7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今年我省将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力争使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5.2%,对11条重污染河流实施销号,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7年,我省立足打好“蓝天保卫战”,全省共拆除燃煤小锅炉6968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4.5万辆。全省细颗粒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16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大气优良天数比例达75.8%,高于国家年度考核指标1.3个百分点。
今年,我省继续咬定拆除燃煤小锅炉、开展冒黑烟车辆综合整治、秸秆禁烧不放松,全省要拆除燃煤小锅炉2503台,在全部淘汰建成区小锅炉基础上,全面淘汰工业园区和县域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沈阳市全面拆除2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我省还将对拆除的小锅炉开展“回头看”,发现应该拆未拆的,将立即组织拆除。同时,我省还将继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散烧煤污染,推动城中村、近郊和棚户区居民使用环保节能炉具和洁净煤。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今年我省将实施重污染河流根治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歼灭行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根除全省重污染河流。今年将对11条重污染河流实施销号,全面排查、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同时,继续完成5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1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完成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148个违法建筑和排污口集中清理任务。
今年我省还将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要新增完成整治村500个,新增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100套,在44个县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努力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0个、省级生态村200个,建成一批美丽乡村。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