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制作禁放漫画
今天起,《扬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将正式启动,我市绝大部分主城区也将进入“零燃放”时代。昨日,我市特别召开了禁放工作推进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宫文飞出席。据悉,多部门将采取联动,共同推进禁放工作全面落实。
【禁放区域】
主城区开启“零燃放”
发布今年春节重点管控时段
根据方案,从今天起,扬州市区以下区域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与京杭运河交界处以西,国道328以北,启扬高速公路以东,宁启铁路以南区域内。该禁放区域面积124.3平方公里,约占主城区面积的97%;禁放区域涵盖人口90余万人,约占市区人口的73%。
除了上述区域外,下列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会议还确定了今年春节重点管控时段:2月9日(净空·小年行动):17时—20时;2月15日(净空·零点行动):17时—次日10时;2月19日(净空·祝福行动):22时—次日10时;2月28日(净空·上灯行动):17时—20时;3月2日(净空·元宵行动):17时—22时;3月5日(净空·落灯行动):17时—20时。
【管控措施】
三级网络管控体系
现存的零售店将逐一检查
记者从禁放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为了全面落实“禁放”措施,相关部门将保持联动,采取多方面管控措施。
在源头管理方面,市区禁放区将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对已关停歇业的将严查私运、私藏、私售等违法行为。对于非禁放区域将实行销售实名制,完善监控设备,严防烟花爆竹回流至禁放区。对非禁放区内零售店(点)鼓励主动申请并上交许可证。
在强化执法方面,有关部门将对市区非禁放区现存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逐一检查,凡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一律予以关停整顿;交警部门将对通往禁放区的46个道口采取严查措施,及时发现私运烟花爆竹的车辆;市城管局将采取流动执法巡查,发现流动兜售烟花爆竹的将立即制止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另外,各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各街道、乡(镇),各社区/村(组)将形成三个层级的网络管控,建立自上而下的管控体系。
【联动查处】
高速拦截式临检
一经发现严肃管理处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多部门也将采取措施,顶格严查。
对于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将由市安监局牵头,一经查实一律收缴并依法处理,并加强对沿街店铺、商场、集贸市场、祭祀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等地点和区域的巡查。
对于非法运输的行为,将由市公安局牵头,全面提升勤务等级,组织开展交通、公交、机场、水上、铁路等各大交通枢纽的安全大检查,在出入市区禁放区域各交通道口、高速公路道口开展拦截式临检,对于发现的违禁烟花爆竹货品及时收缴。
对于不听劝导,仍然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采取行政管理手段,纳入征信体系。
记者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