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宿迁市举行“税收助力环保 服务生态宿迁”环保税开征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环保税开征相关情况。
开征环保税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促进环境保护和建立绿色税制有着重要意义。自环保税法颁布以来,宿迁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建立了市、县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机制,为环保税的顺利开征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保税实行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2018年4月1日至4月15日将是环保税的第一个征期。
为确保环保税开征后税费转换平稳顺畅,宿迁市财政、环保、地税部门共同签署环保税征管协作事项备忘录,明确了环保税征收重点事项和分工,并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税开征宣传,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也算环保账,营造良好的开征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开展纳税人分级分类培训,强化办税辅导,确保每个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
张海鑫 张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