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一个2006年就开始试生产的环保项目,过了4年多时间,至今仍未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这个时段已远远超过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在试生产3个月后必须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生产”的期限,变成了一个“环保企业”不环保的警示案例。
负责人拒签检查记录
据了解,这个硅酸盐熟料生产线项目由山西晋投立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投资7300多万元兴建。
按照当初的预期,这个项目每年可消耗电石渣35万吨、其他工业废渣5万吨,废渣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不仅使废物得到循环利用,还可以年缴利税1000余万元,同时可使太化集团氯碱分公司堆积如山的电石渣污染环境状况得到根本好转。
然而,时至今日,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并非只是项目未经环保验收。
为此,太原市环境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对电石渣堆场采取围挡或覆盖等有效扬尘防护措施,同时对厂区及周边散乱堆放的物料进行清理,并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