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莱山区环保局按照会议要求,会同区发改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重点,迅速开展工作。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动优势,联合行动,共同查处环境违法的工作格局。结合莱山区工作实际,主要围绕七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察。对区内重点污染源按照省环保厅“四个办法”要求加大监督监测的频次,严厉查处企业生产废水超标排放、锅炉冒黑烟等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治理力度,规范排污口,对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实行停产治理,对严重威胁水环境安全的,依法关闭。对现有畜禽养殖户采取短期治理、中期搬迁、长期建立生态养殖场的办法予以治理。
三是加强对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燃煤设施,重点加强对莱山经济开发区和莱山区环保局两处空气监控点位周边以及交通干线周边企业锅炉的检查,严查烟囱冒黑烟行为,防治燃煤烟尘污染。
四是全面加强工业噪声的污染防治。对噪声超标排放引起居民投诉的工业企业,责令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重点抓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对各类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工地和单位,从严把关夜间施工作业审批手续,切实做到对辖区每个建筑施工工地的有效监管。
五是加强对放射源与辐射的监管。要求全区在用放射源单位和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单位建立台帐,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六是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主攻方向,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七是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难点、热点环境投诉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认真查处。并将查处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投诉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责编:王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