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荆州市鑫誉强建材有限公司该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租赁该村鱼塘存储粉煤灰。因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对附近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针对此情况,监察人员当即召集业主、村委会负责人、电厂和部分居民以现场办公会的形式协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该建设项目属未批先建,分局将立案查处;二是该项目选址不当,不予审批;三是立即停止运输粉煤灰至该地存储;四是采取覆盖和喷淋等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大气环境;五是迅速将粉煤灰转运,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并防止运输过程污染环境。
该项目单位负责人表示服从开发区分局提出的五条整改意见,将立即采取稻草覆盖和喷淋等措施,防止煤灰污染大气环境。同时,不再增加粉煤灰的存储量,并于6月底前完成转运工作,恢复原状。跃进村委会和参会的居民对开发区分局维护群众环境合法权益,及时查处环境违法的行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