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鲁仁轩) 废弃矿山修复效果怎样?绿色交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11月30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集体就环境保护问题询问有关部门负责人。
矿山绿色开发开采能力亟待提升
“我省是矿产大省,矿种比较齐全,矿产储量比较大。由于前期国家和省级未出台废弃矿山修复的法律法规,部分企业环保意识又比较淡薄,导致大量废弃矿渣、矿业废弃地对周边土壤、水、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甚至导致山体破损、地面塌陷,严重破坏了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贾崇福向该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发问,“是否摸清了废弃矿山底数?在废弃矿山修复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怎么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琥回应说,从2015年起,历时一年多,对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全面调查,基本摸清了情况。目前,山东省共有生产矿山、关闭及废弃矿山9474座,包括在建矿山62座、生产矿山1599座、闭坑矿山178座、关闭矿山4510座、废弃矿山3125座。破损山体分布在全省17个市,共4043处。矿山还引发了一些地面塌陷,截至今年6月,采煤塌陷地108万余亩,而且每年还在增长。这些年,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上,共开展了1000多项整治项目,恢复占损土地面积55.6万亩。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任务繁重,矿山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等。
李琥表示,下一步将实行标本兼治。首先,通过治标减少存量,加大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的力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新机制,确保2020年全省“三区两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交通干线、海岸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率达到80%。其次,通过治本遏制增量,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提高绿色开发开采能力。
多措并举营造绿色出行良好氛围
“为解决汽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各地都提倡公交出行、绿色出行,但我省在这方面的短板较为明显,公共交通在整个出行方面占比较低。在推进绿色交通方面,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金述龙提问。
“我们将加快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立法进度,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尽快修编完善城市公交规划,并确保实施到位;推动资金用地路权优先、税费减免等公交优先发展政策落地实施;引导济南、青岛等6个公交都市加快创建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争取省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与国家支持政策相配套,更好支持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推广应用;依托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加强绿色出行的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公众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江成回应说。
建立公安检察环保联动执法机制
据了解,山东今年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前三季度,该省PM2.5、PM10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省区市中位列第一。8月至10月连续3个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均为2013年以来同期最低值。
深入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全面实行河长制,共落实各级河长5.2万名。1月至10月,列入“水十条”考核的83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中,有48个属于优良水体,占57.8%,完成并超过年度目标2.4%;劣五类水体占8.4%,完成并超过国家确定的不高于9.6%的年度目标。全省198个黑臭水体中,已有155个完成整治,占78.3%。
在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上,该省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截至10月底,全省“十三五”规划建设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项目353个(包括企业自身配套),已建成116个,58个正在建设。
该省还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公安检察环保联动执法机制。1月至10月,山东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38次。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6905件,罚款12亿元。其中,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26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