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我省细化了144个整改问题。记者12月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截至目前,144个问题已有46个完成整改,基本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的立行立改,有的要采取工程措施加以推进。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问题整改难度大、工程量大,难以短期内完成,我省根据整改实际工作量,充分征求意见,合理确定完成时限。
《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了144个问题,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144个问题中,83个问题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54个问题计划2018年完成整改,其余7个问题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我省存在大量非法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改该问题,涉及环节多,如各市对入河排污口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分类制订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生活污水直排类的入河排污口需要建设污水管网等工程性措施等,经征求各市和入河排污口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非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时限为2018年。
反馈意见提出“人工养殖导致安庆、池州一些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形势严峻”问题,因现有的湖泊人工养殖退出需要过程,经征求安庆、池州两市意见,确定整改完成时限为2018年底前。反馈意见提出“亳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问题,亳州市按照“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于2020年底前各县区均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解决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需要一定时间。经征求亳州市意见,确定整改完成时限为2020年。
当前,各市和省有关单位不等不靠,加快工程措施实施,压茬式推进整改任务,总体进展顺利,但也有个别地方进度未达到时序要求。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查督办,对整改任务较重和进度较慢的市定期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各市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整改工作的督查调度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整改。
为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改善我省环境质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今年10月公布《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 “五个一”即明确一个目标——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严守一条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治燃煤污染、治黑臭水体等十大整治工作;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一套保障系统。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考核结果将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挂钩。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