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与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对接工作宣贯会在北京召开。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互联网应用商和科研机构近6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派员参加了会议。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并与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对接。宣贯会向企业详细讲解了平台的对接流程、对接要求及数据的对接规范。
按照要求,2017年11月30日前,企业监测平台向国家监管平台上报2017年度车辆静态数据。2018年2月28日前,企业监测平台向国家监管平台上报2017年度车辆运行的历史数据。2018年3月1日后,企业监测平台应建立与国家监管平台的通讯对接,向国家监管平台实时上传车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