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30日讯
国家能源局11月30日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规定及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初审上报的基础上,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委托技术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能源局公示审核,确定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为:山西大同二期、山西寿阳、陕西渭南、河北海兴、吉林白城、江苏泗洪、青海格尔木、内蒙古达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苏宝应共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共3个技术领跑基地。
《通知》还提出,各基地要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积极有序推进基地建设各项工作。其中,应用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竞争优选,6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技术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竞争优选,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