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主任记者 唐心萌)11月20日,辽宁正式启动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本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成立两个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对沈阳、大连、鞍山、营口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此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将以问题为导向,主要围绕三个重点进行:一是督察各地区党委、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解决情况;二是督察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方面;三是督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