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11月8日讯(记者 金慧慧)近日,环保部通报了各地环保部门1-9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说,1-9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28708件,同比去年1-9月增长146%。
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22件,比去年增长57%。罚款金额达96057.6万元,比去年增长73%;查封、扣押案件13115件,比去年增长156%;限产、停产案件6420件,比去年增长170%;移送行政拘留6278起,比去年增长172%;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73件,比去年增长53%。
“这组数据一方面说明环境违法行为在持续增加,另一方面表明执法力度在加强,”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冯嘉对中国网记者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按日计罚和查封、扣押案件数量差别较大,反映出按日计罚效果欠佳。”
他指出,很多企业掌握了执法规律,和执法人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到他们离开后继续违法排放,而环保部门再次查处该企业时只能罚款,不能使用按日计罚办法,所以环保部门选择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封、扣押。他建议去掉按日计罚的启动条件,发现违法行为即实施按日计罚。
参与新环保法的修订的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日计罚的启动条件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一定问题。企业违法被环保部门处理后,拒不整改,或者在整改期间内没有完成整改,才能实施按日计罚,在实际操作中很困难,行政成本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