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1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固废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察报告举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振超就危险废物处理能力问题提出询问。
许振超提出,我国每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世界首位;近期还发生了许多危险废物违法转移和倾倒案件,将采取哪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回应说,近10年,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能力增加了8倍多,达到了6471万吨。可实际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不充分。“有些地方还不具备能力,包括一些东部的省份。实际上,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真正发挥作用的只是四分之一左右,建了不少,没有真正用起来”。
他强调,危险废物处理能力还面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难题,“由于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比较高,不少企业由于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例时有发生,广西最近就连续出现了三起”。
为此,下一步将借助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底数,彻底摸清楚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建立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要求企业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确立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法律制度,将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计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统一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明确要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一律纳入排污许可。
专题询问现场,李干杰话音刚落,刚回应完上述内容,许振超追问,“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能力调整方面,有没有一个时间表?预计能在几年内完成?”
李干杰坦承,“您说到的具体时间表,什么时候能够把所有的危险废物处理好,把6000万吨利用处置能力完全利用起来,坦率讲现在确实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我们一定会非常努力尽快落实,争取早日完全达到这个目标”。
他解释说,“从理论上来讲,我们现在每年的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也就是4000万吨多一点,按道理是能够满足要求的。之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确确实实因素很多,有法律的问题,比如说法律要求处罚力度太轻,致使一些产废单位自己随意处理,不送到规范的处置单位去,另外也有经济政策问题,同时还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编辑:吴娇颖 王晓琳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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