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26日讯(记者 曹娴)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问题,省环保厅进行专项部署,宁乡县等5个县市区认真整改,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2014年8月,省人大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宁乡县、株洲市石峰区、醴陵市、桃江县、冷水江市等5个县市区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等问题。今年7月31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指出,这5个县市区相关整改措施不力。
经了解,2014年11月26日,省领导曾集体约谈5县市区主要领导。近年来,5县市区针对集体约谈要求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宁乡县、株洲市石峰区、冷水江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株洲市石峰区下设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醴陵市、桃江县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5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门方案。
强化督查考核。株洲市石峰区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宁乡县、桃江县加大了部门绩效考核环境保护工作权重;冷水江市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签订责任状。
目前,这5个县市区的各项问题已整改完毕。比如,2014年11月,宁乡县对包括县第二水泥厂在内的11家立窑水泥全部关闭到位并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2016年2月,全县包括碎(采)石场在内的73家非煤矿山全部停产,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一律不得复产。株洲市石峰区荷花水泥厂已关闭停产,今年纳入土地收储对象,预计年底该厂将全部拆除到位。冷水江市对金富源碱业公司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罚款到位,该公司将于今年10月底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