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0月12日讯(记者 高亚南)12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明年全省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落实任务台账
根据各市提报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计划改造502649户
《通知》要求,根据各市提报的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计划改造502649户。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通道城市将根据各自提报的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户,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因地制宜完成改造任务。
20万人口以上县城要结合工作任务,组织供热、燃气、供电企业核实底数,将用户按照以下五类进行分类造册,即燃煤热电厂和燃煤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用户、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用户、采用气或电分户独立采暖用户、散煤采暖用户、未有任何采暖措施用户,建立台账,确定实施改造用户清单。
科学制定规划
到2018年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集中供热
2017年11月底前,各市、县(市)要结合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燃气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完成《冬季清洁采暖专项规划(2017-2020年)》编制工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专项规划要明确年度改造计划、项目建设时序和相应保障措施,到2018年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其他县城2020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全部完成气代煤电代煤任务。
全面加快建设
10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建设
各市要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快项目建设。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建设。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采暖设备到达正常运行条件。2017年12月底前,20万人口以上县城完成集中供热和其他清洁能源供热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加强调度通报
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定期进行通报
各市、县(市)政府是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层层分解,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支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加强调度通报,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制度,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对工作进展好的,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定期进行通报;个别问题突出的,实行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坚持改造一处、巩固一处,杜绝散煤“复燃”。采暖期结束后,组织开展工作总结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
[责任编辑:杨凡、张伟、高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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