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环境保护部官员27日在北京表示,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对违法项目严格依法处罚,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总投资额1%至5%的罚款。
资料图:环境保护部。 中新社发 九州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27日在北京对记者说,严肃查处项目环评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新《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未批先建”行为的处罚额度由最高2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按总投资额的1%至5%处罚,而且取消了限期补办手续的规定,增加了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通过联网报送的建设项目环评共82719个,项目总投资146228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3957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审批的项目环评文件分别为32个、1218个、24141个、57328个。
“环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崔书红说。
崔书红表示,近期,环境保护部大力推进环评领域改革,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审批。2014年5月,国务院确定2020年前建设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针对此专项工作,环境保护部及时解决项目环评审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工作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间。2017年国务院确定开工的15个重大水利工程中,环保部已按时完成12个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据介绍,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将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细化了环评审批要求,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环评工作总体来说是好的,但在一些局部区域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崔书红说,针对个别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等,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受理和审批环境报告书和报告表过程中严格把关,对那些胡编乱造、环评结论不准确的报告书和报告表不予审批,同时对环评质量不高、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