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 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33件
截至9月18日,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中,经调查处理,已依法办结33件,正在办理26件。
第二十九批实际办理群众举报件59件,其中,原转办编号为X29002号群众举报件,我省按投诉要求转交给澄迈县办理,经核实,该群众举报件在海口市与澄迈县管辖范围,调整为海口市、澄迈县共同办理。 经核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中情况属实25件、部分属实25件、有待核实3件;情况不属实6件,按办结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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