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二十七批78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全部办结。
第二十七批78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2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各9件,喀什地区6件,克拉玛依市和阿勒泰地区各4件,塔城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3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吐鲁番市各2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阿克苏地区各1件。另外,还有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办结1件,兵地共同办结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大气类25件、噪声类21件、固废类18件,扬尘类和油烟类各12件,水污染类和生态类各6件,其他类2件。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二十七批1800件转办件已办结1795件,其中查证属实1612件,不属实183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1337家,行政处罚417家,处罚金额合计4582.09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20人,刑事拘留3人,约谈146人,问责825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xinj iang.gov.cn)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