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讯(记者陈延鹏)10日晚,随着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至此, 中央环保督察在海南受理群众举报件工作结束。
8月10日起,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海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坚持边督察、 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在进驻的一个月里,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303件,共涉及3732个环境问题。截至9月9日,已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第1至20批共1621件案件的办理情况,其中情况属实928件、部分属实576件、情况不属实107件、有待核实10件;已依法办结974件(情况不属实按办结统计),正在办理647件。
据了解,今晚,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中,经调查处理,已依法办结32件,正在办理36件。今晚,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82件,共计132个问题。
第二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实际办理68件,其中原转办编号为D16085号群众举报件,我省按投诉要求转交给乐东黎族自治县办理,经核实,该群众举报件不在乐东县管辖范围,于8月31日调整到东方市办理。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