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綦成元主持召开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修订工作推进会,通报新版行业用电分类修订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新版分类标准实施工作。
会议指出,经济新常态以来,电力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与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10月份即将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效衔接,更好地反映供电方式和模式的变化、用电需求和结构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新动能等,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行业用电分类修订工作。修订内容主要是增加了高技术、新经济分类,对重要耗电产品、用电量较高行业进行了细分或拆分。修订工作体现了五个显著特点:标准衔接、口径一致,总体稳定、部分调整,需求导向、注重细新,注重实际、切实可行,适度超前、灵活适用。
会议认为,修订后的行业用电分类将在满足电力统计新需求、引领能源发展新常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更好地发挥宏观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于能源行业管理。
会议要求,10月底前完成宣贯培训,11月底完成信息系统改造,2018年1月前开展试运行,2018年2月起正式实施。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各电网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强化行业统计管理职能,圆满完成新版行业用电分类材料实施工作,为各级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时效、更加完整的电力统计数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中电联、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地方电力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地方电力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陕西电力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有关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