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考核指标为例,现行指标要求城市辖区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要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且考核范围由城区扩展到全市区域,要求全市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无功能水体需消除黑臭。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模范城市作为全国环境保护的金字招牌,无论是在监测数据上,还是老百姓的感官上,都必须经得住检验。
今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指标体系大幅更新,由26条硬杠杠组成的指标体系不仅包含了是否如期完成减排目标、是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等基本条件,而且还涵盖了环保投资指数、单位GDP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经济社会指标。而最受关注的,还是与百姓生活切实相关的环境质量与环境建设等指标。
然而,面对这样的指标体系,许多城市有意见——杠杠定得高,尤其是包含公众对城市满意度要大于等于85%这个刚性指标,我们怎么够得着?
拿空气质量来说,不仅要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85%,而且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还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达到这样的目标,不少城市的确存在困难。尤其是一些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密集的特大型城市,工业发展迅猛、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受地理天气等因素的客观影响,大气污染已经向复合型污染转化,治理难度正在不断加大,每增加一个蓝天,可能都要付出不小的努力,与模范的目标尚有不小差距。
乍听之下,这种抱怨似乎有点道理;但仔细琢磨,这“理”是立不住脚的。模范模范,轻易能做到,还叫什么模范呢?设立模范城市的初衷,不就是为了确立一些高标准,让其他城市有个榜样,最终达到让老百姓拥有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的目的吗?工作难度大,并不是降低标准的理由。
事实上,创模工作为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赢得了许多机遇。由于创模指标体系的推动,不少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资大幅增加,多年想做而没有做成的环保实事也得以落实。而且由于创模涉及城市管理以及公共政策的多个领域多个层次,少则三四年、多则五六年的创模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决策者和公众的环保教育。
然而,也有些地方政府领导没有搞明白创模是怎么回事,一听有“模范”的牌子,就想去拿,可是创模一开始,就发现没那么简单。一些城市被困难吓倒,宣传声势大,实际行动少,到头来创模成了“半吊子”工程;一些城市不踏实做基础工作,而是为了迎合检查验收动歪脑筋,城市环境质量没有根本改善,让创模成了花钱走过场。凡此种种,无不反映了一些城市政府错误的政绩观——把创模当做给政府涂脂抹粉的拿牌子工程,没有将其作为改善城市环境的抓手。
环境质量的改善,不仅可以打造城市亮丽的名片,更关乎百姓福祉。从这个意义上说,踏实做好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生存环境改善的每一项工作,比追求模范的牌子更重要;而做好了这些工作,城市的荣誉和百姓的满意自然会联袂而至,又何愁之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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