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获悉:截至9月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第十八批71件转办件(不含兵团)已办结68件。
第十八批68件办结转办件,从地域来看,乌鲁木齐市32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各10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哈密市各3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塔城地区各2件,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吐鲁番市均为1件;另外,还有兵地共同办理3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固废类28件、噪声类20件、大气类15件、扬尘类11件、水污染类10件、油烟类8件、其他类5件和生态类2件。
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问题的切实解决,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省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责任区”现场督办转办件办理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推动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自治区前十八批1093件转办件已办结1025件,其中查证属实942件,不属实83件。审核已办结转办件中,责令整改企业787家,行政处罚258家,处罚金额合计2471.50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8人,约谈94人,问责599人。所有转办件具体办结情况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 t p://www.xinj iang.gov.cn)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