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9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七批信访件266件,其中,经中央环保督察组圈定为重点信访件2件。
第二十七批信访件中,按污染类型分类:水112件、大气82件、噪声25件、油烟11件、垃圾8件、扬尘7件、生态4件、土壤2件、重金属1件、其他14件。按区域分类:杭州56件、重点1件,宁波29件,温州21件,湖州8件,嘉兴19件、重点1件,绍兴36件,金华39件,衢州16件,舟山1件,台州32件,丽水9件。
截至9月7日下午4时,移交地方及省直部门办理的二十七批共5433件信访件(重复179件),各地上报办结4048件。责令整改5296家,立案处罚2878家,拟罚款15763.91万元,立案侦查93件,行政拘留60人,刑事拘留61人。约谈584人、5个单位;问责共254人、28个单位,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63人,科级以下干部190人。
经省信访组审核,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省的前十八批信访件符合办结标准,予以结案并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公开。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