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正式成为国家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的建设,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高校、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举措积极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是系统谋划,科学推进。积极学习先进地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标准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2015年起,南宁市通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专项计划安排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3541.24万元,累计确定绿色建筑项目共计14个,绿色建筑面积共计179.13万平方米,确定建筑节能一体化项目共计45个,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246.92万平方米。其中,共有14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面积179.13万平方米)和32个建筑节能一体化示范项目(应用面积174.73万平方米)通过专项验收。
二是严格程序,精心实施。我市严格执行《南宁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现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强化设计方案阶段的把关,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技术建筑应用的方案与规划方案同步完成,满足建筑的多功能多目标要求。
三是强化监管,及时兑现。资金拨付过程中,市财政严格资金拨付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截至目前,市财政已拨付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奖励资金703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