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将放宽银行、证券、保险业的限制
■本报记者 苏诗钰
8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表示,《通知》对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减少外资准入的限制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通知》特别列明了12个领域,在这12个领域内,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减少对外资的限制。
王受文介绍,比如在制造业中,专门提出要放宽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外资准入。在其他服务业领域里,包括船舶设计、支线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等,都有外资股比的限制,要求中方控股。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将放宽银行、证券、保险业的限制,既有外资股比的限制,也有一些业务领域范围的限制。
王受文表示,《通知》在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扩大开放方面,既有原则性要求,又有重点领域的开放措施。针对开放领域,相关部门会按照《通知》的要求,提出具体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使这些政策能够真正落地,使外资更加便利地进入到中国市场。
财税支持方面,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昨日表示,这次《通知》规定的三项税收政策,不区分内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这三条政策是精准的、有针对性的。
一是针对预提所得税,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按照中国税法规定,企业分配的利润要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即使企业把这块利润留在中国境内继续投资,也要扣缴预提所得税。按照此次《通知》规定,下一步如果分配的利润留在中国境内继续投资,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暂免征收预提所得税。
二是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优惠政策,由现在31个示范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
三是对中国企业到境外投资取得的所得,要与境内所得汇总计算纳税,在这方面还准备制定进一步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