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8月25日电 (记者 王天译)25日,记者从河北省国税局召开的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6年度汇算清缴和2017年前半年的预缴情况看,河北省国税局共为纳税人减免所得税216.08亿元,其中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类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5.56亿元。
\r\n\r\n据了解,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从2016年度汇算清缴和2017年前两个季度的预缴和汇缴情况看,全省国税机关共为近39万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216.08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22.47亿元,增幅11.61%。其中为近18万户(次)纳税人减免所得额604.95亿元,按25%法定税率折算减免所得税款151.23亿元,为37万余户(次)纳税人直接减免所得税款64.83亿元。
\r\n\r\n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国税机关共为430户(次)纳税人落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类优惠政策,同比增长5.13%,减免企业所得税5.56亿元。其中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优惠政策的企业共120户(次),减免税款0.94亿元;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政策的企业共70户(次),减免税款1.61亿元;享受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减记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共206户(次),减免税款2.91亿元;享受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政策的企业共34户(次),减免税款0.4亿元。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支持了节能环保和大气污染的治理。
\r\n\r\n据悉,河北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改善了企业的发展环境,推动了企业快速、健康的发展。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参加汇算清缴企业为52.72万户,比去年增加14.19万户,增长37%。(完)
责任编辑:姜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