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16点07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移交第13批转办件,共计40件,其中来电21件,来信19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484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6点48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管委会。
8月2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274件,累计转办236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市274件。
第13批移交我市的40件转办件中,历下区7件、市中区8件、槐荫区2件、天桥区10件、历城区3件、长清区3件、章丘区1件、高新区4件、平阴县2件、济阳县1件(1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71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12个、大气污染问题11个、垃圾污染问题7个、油烟污染问题4个、噪声污染问题15个、扬尘污染问题4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固废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14个。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