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四川前,群众多次反映,有关单位和人员对问题久拖不改的情况进行专门梳理,加强督查督办,对基层干部在环保问题整改方面的不作为、慢作为严肃问责,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效率和质量。23日,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通报了十起典型案件。
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园成都凤凰饲料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扰民问题。2017年8月8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成都凤凰饲料有限公司存在排放废气扰民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1年以来,群众多次反映该问题,温江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处理上述问题中存在履职不力问题。经温江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柯震弟,副局长、调研员李文强通报批评;对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中,海峡两岸科技园管委会项目管理部副部长徐宏亮书面诫勉;给予海峡两岸科技园管委会安全维稳信访科科长周政(时任环保科副科长)行政警告处分。
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普安村7组水源被当地养鸡场污染问题。2017年8月9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富顺县赵化镇普安村7组水源被附近一家养鸡场污染,其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鸡粪堆积如山,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用水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群众曾向有关方面反映该问题,富顺县环境保护局和赵化镇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力,整改不到位。经富顺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赵化镇副镇长曾涌批评教育,对县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王亮、赵化镇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炳诫勉谈话。
泸州市泸县百和镇东岳村夏裕明养猪场无证经营、污水直排、臭气扰民问题。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泸县百和镇东岳村八组夏裕明养猪场无证经营,污水排入鹿溪河,臭气熏天污染空气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多次向泸县、百和镇有关单位反映问题,百和镇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该问题处置不力。经泸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百和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康忠杰诫勉谈话,给予百和镇东岳村党总支书记罗对远党内警告处分。
绵阳市江油市三合镇龙桥村5社页岩砖厂污染环境问题。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江油市三合镇龙桥村5社页岩砖厂破坏森林,噪声扰民,废料垃圾污染环境,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江油市政府曾责令该厂2009年10月15日前关停,但此后该厂仍然存在开采页岩的行为。经江油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江油市林业局林业总站站长向志辉、江油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赵麒淋批评教育,对江油市林业局三合林业站站长邓会蓉、江油市国土资源局三合国土资源所所长赵安军、三合镇龙桥村村主任唐永洪书面诫勉。
广元市旺苍县九龙镇大竹村养猪场粪污处理导致环境污染问题。2017年8月9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举报旺苍县九龙镇大竹村养猪场粪污处理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7年1月开始,群众多次向广元市、旺苍县有关单位反映该问题,旺苍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经旺苍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九龙镇党委书记何家强、九龙镇镇长梁子隆诫勉谈话;对九龙镇人大主席龚丹、县农业局总兽医师周奎林、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映涛通报批评。
南充市高坪区大地景秀小区油烟扰民问题。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南充市高坪区大地景秀小区二号住宅楼内商用厨房产生的油烟灰尘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7年4月开始,群众多次向南充市、高坪区有关单位反映该问题,高坪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经高坪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成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谭权鑫、白塔街道梨树街社区党委副书记吴建平作书面检查,对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彭世敏、区环境保护局执法大队监察员陈巨诫勉谈话,给予白塔城管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林立平党内警告处分。
宜宾市宜宾县古罗镇大屋村天星砖厂造成生态破坏问题。2017年8月10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宜宾县古罗镇大屋村天星砖厂对农用地、林地等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群众多次向大屋村反映该问题,大屋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履职不力,督促整改不到位。经古罗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古罗镇大屋村党支部书记郑大化、村主任侯远清书面诫勉。
广安市武胜县白坪乡七孔石村鸡粪堆田臭味污染空气的问题。2017年8月11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电话举报武胜县白坪乡七孔石村中太蛋鸡场将鸡粪堆放农田,臭气很重的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6年1月开始,群众两次向武胜县有关单位反映该问题,武胜县环境保护局执法监管不力,武胜县畜牧局监督检查不力,白坪乡工作懈怠,整改不到位。经武胜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童云、县畜牧局总畜牧师龙刚、白坪乡原副乡长唐峰等7人进行诫勉。
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造纸厂非法掩埋碱、白泥、垃圾问题。2017年8月15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造纸厂非法掩埋大量碱、白泥、垃圾,危害群众安全,如下暴雨可能被冲到思蒙河的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7年2月20日,青神县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调查处理西龙纸业有限公司有关环境问题的函后,要求该厂2017年6月30日前对白泥堆场完成整改,但县级有关单位和西龙镇未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范化建设。经青神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余世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黎志红、西龙镇副镇长帅华诫勉谈话。
凉山州冕宁县惠安镇迫夫村硅铁冶炼厂污染环境问题。2017年8月11日至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冕宁县惠安镇迫夫村硅铁冶炼厂直排废水污染河流、农田,直排废气污染空气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6年8月开始,群众多次向冕宁县有关单位反映该问题,冕宁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监管执法不力,整改不到位。经冕宁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县环境保护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孝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惠安镇副镇长陈时平、县发改和经信局经济运行股股长陈敏进行诫勉。(记者 张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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