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22日讯
环保部22日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环保部表示,属于省和市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根据要求也应当披露管理信息。相关上市公司的名单正在核实之中。
至少有一家主要子公司属于各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作为母公司的上市公司也要披露这些子公司的环境信息。由于在沪深两地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有七万家左右,正在组织逐一比对、核实。按照证券监管规定,8月底之前,上市公司要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将会同证监会分析他们披露环境信息的情况,是不是全面,是不是准确,是不是完整。
除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还有临时报告。也就是上市公司出现非常重要的情况,例如因为环境违法受到重大处罚,面临新的法律风险,应该及时向股民、社会披露。前些年有一些例子,大公司出现重大违法不披露,或者不及时披露,这都是违反规定的。存在因主观恶意违法情形等原因,而受到重大处罚的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义务。这方面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过程中。
下一步,将会同证监会,努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全面性、可读性、完整性、有用性,以便于股民、公众准确判断上市公司环境风险。对于未及时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督促、追责,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