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13点59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移交第七批转办件,共计33件,其中来电22件,来信11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221件。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4点54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县(区)、管委会和部门(单位)。
当天,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165件,累计转办916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省级1件;涉及16个市164件(其中1件涉2市)。
第七批移交我市的33件转办件中,历下区8件、市中区6件、槐荫区2件、天桥区3件、历城区3件、长清区4件、高新区4件、平阴县3件、市城乡水务局2件、市城乡建设委4件、济南供电公司1件、市公安局1件、市城投集团1件(5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2个案件涉及“一案三交”)。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59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10个、大气污染问题8个、垃圾污染问题4个、油烟污染问题5个、噪声污染问题12个、扬尘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生态破坏问题2个、固废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12个。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