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推进我省河流水质改善,省环保厅日前出台《辽宁省河流水质限期达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河流水质限期达标工作,选取我省17条重点河流为攻坚整治河流,以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项目落实为重点,全面完成国家考核目标,坚决消灭劣Ⅴ类水体。
17条重点河流中,11条为入干流的支流河,分别是细河、蒲河、北沙河、复州河、南沙河、运粮河、五道河、海城河、庞家河、亮子河、马仲河;6条为直接入海河流,分别是登沙河、大旱河、沙河、熊岳河、五里河和连山河。
为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方案》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制定了每条河流的“一图一案”,即具体整治方案和概化图,明确了每条整治河流的目标、现状、断面位置、排污节点、存在问题、达标措施,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完成的时限和责任人。达标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完善配套管网建设,防止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努力实现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处理,封堵散养户排污口,治理河道畜禽养殖污染;加快实施黑臭水体治理等。以项目促减排,以减排保水质,从污染源头治理,从排污节点入手,牢牢握住工程项目这一治污抓手,实现河流水质按期达标的工作目标。
《方案》要求,各市县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保障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要成立河流水质限期达标督查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务必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各督查组要按图督查,对每个排污节点、每个项目、每项措施都要督查到位,实行“月督查、月报告”制度。对进度缓慢、整治不力的市,将采取下达督办函、现场督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确保河流水质达标任务完成。充分利用主要媒体和网站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水质达标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