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3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吕玉军)永州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该市降低环保要求“土政策”问题立行立改,立即废止。8月3日,永州市委、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对《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的实施意见》予以废止。
7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意见,其中就2013年永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实施涉企首违免罚制、涉企轻微违法行为整改制、下限处罚制进行了通报。
永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立即废止与中央、省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对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涉及到永州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没有涉及到永州的环境问题也要自我加压,寻找差距,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此前,永州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和省政府督察室交办12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期限要求,确保完成环保督察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来,永州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和实施环境治理战役为契机,全面查找、梳理和整治环境问题,对排查出的195个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治,其中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82个问题已办结181个。
永州地处湘江源头,是我省南部绿色屏障。近年来,永州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定路线、划红线、守底线、筑防线“四线”工程。据介绍,为保护湘江源头,永州主动关停并整体搬迁了湘江纸业公司,相当于舍弃了10多个亿的GDP、1个多亿的税收。近5年,永州累计否决不符合环保相关政策的项目投资300多亿元,直接财税损失3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