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代表的是中央的指示、中央的精神、中央的要求。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就是我们的整改方案!”7月29日,在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天津市情况反馈会上,市委书记李鸿忠对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见底到位,坚决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情况反馈会结束不到两个小时,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强调,一要列出问题清单,立即整改落实;二要严格监管,依法查处;三要严肃追责问责,从严执法执纪;四要继续深化环境保护大气、水、土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目标;五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超前上报审批;六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七要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落实;八要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7月31日,《天津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完成初稿起草工作,明确提出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于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8月底前整改到位;需要逐步整改的,限期销账,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推进的,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用绿色发展系数衡量发展成绩。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压紧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对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天津日报记者 魏彧 刘雅坤 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