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保督察情况。督察指出,近年来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环保形势依然严峻。
这也是继今年1月19日临汾市成为2017年环保部约谈的首个城市以来,山西省再被通报环保问题形势严峻,而上一次临汾市被约谈则是由于临汾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几度爆表,十天内三次破千。
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开展环保督察。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山西省累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498万吨、焦炭3507万吨,年均完成造林面积400余万亩,201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比2013年提高2.47个百分点,环境保护工作有了积极进展。
山西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582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督察指出,山西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
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
2015年山西省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省内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违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实施《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先后核准审批20多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分项目在审批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严不实。
为开发建设风电项目,未经充分论证即对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减少核心区、缓冲区面积648公顷。
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全省煤电焦铁等产能负荷明显提高,但相应的环境投入和监管没有同步推进,甚至放松治污要求,导致污染排放量增加,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恶化。
二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
例如,山西省发改委在产能置换方案未获确认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违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予以备案;未经环评审批,于2015年12月违规核准朔州市神头发电二期项目和长治市漳泽发电项目。
国土资源部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2013年以来在桑干河、灵丘黑鹳、汾河上游、蔚汾河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新立矿业权1宗、延续矿业权15宗。
质监部门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2014年以来仍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00多台、计3800多蒸吨,加剧大气环境污染。
太原市2015年7月市委常委会明确提出,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市政府常务会每两个月分别听取一次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汇报,但此后并未落实。全市重城建、轻环保,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施工扬尘管控不力,甚至牺牲环境抢工期,群众反映强烈。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速度,现有两座垃圾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环境隐患突出。截至2016年底,建成区仍有100余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未按要求淘汰到位。
吕梁市连续两年被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整改工作迟缓。截至2016年底,尚有966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未按计划淘汰到位,热电联产供热率全省最低,近年来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全市40%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土炼油”企业众多,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多次督查督促后,才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
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汾河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桑干河流域水质明显恶化。焦化、钢铁等行业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环保提标改造,但实际仅约三分之一企业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已完成提标改造的多数焦化企业也不能稳定达标,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太原市小店区汾东污水处理厂、清徐县白石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晋中市修文工业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吕梁市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临汾市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浍河和鄂河水污染治理工程、蒲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等均未按时间要求建成投运。
四是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突出,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以来违法新建项目12个。
督察强调,山西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而对于下一步山西省的落实整改,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也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督察整改。省委省政府已成立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整改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问题整改的统筹和督导,抓紧制订整改方案,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领办,专啃整改“硬骨头”。
二要强化问题导向,以更严格的工作标准狠抓整改落实。清醒认识我省生态环保严峻形势,在涉及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革命这样的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抓整改的力度一定要大、标准一定要高,半年内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并按时报告整改结果,把抓整改的过程变成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水平的过程。
三要强化铁腕治污,以超常规的力度举措倒逼转型发展。扎实抓好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整治等四个专项行动,环保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地提出“散乱污”企业名单,不具备治理价值的要彻底关停,有价值有市场的要加大治理技改力度,以生态环保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要建立完善铁腕治污常态化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始终保持严惩环境违法高压态势,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整改,夯实生态环保工作基础。
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尤其要抓好“两山七河”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限期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要严格坚持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标准,强化生产、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环境监管,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构建多元支撑的中高端产业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好结构性污染问题,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四要强化制度建设,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建立生态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抓好《山西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围绕解决环保突出问题补齐制度供给短板,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三大红线”划定等重要任务,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加快落实生态环境污染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五要强化督察问责,以更坚定的态度决心确保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反馈的环保突出问题及相关责任要认真调查,依据事实和法纪严肃处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保督察督政,用好考核指挥棒,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和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行动体系。下半年,宁可牺牲点GDP,也要把环保指标提上来,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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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编辑:褚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