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环保部公布了《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督察指出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形势严峻”等问题,陕西省委、省政府在《方案》中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时间表。
《方案》要求陕西全面完成2017年37项铁腕治霾工作任务,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拆除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等措施,实现关中地区削减煤炭1000万吨。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陕北、陕南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50%以上完成改造,加快关中地区10-30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改造,淘汰小火电机组。
《方案》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6年明显下降,关中地区平均优良天数较2016年增加5天;到2020年,关中城市优良天数达到275天以上,陕北290天以上,陕南295天以上。
《方案》还提出,2017年年底前,西安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重点行业水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加快编制再生水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陕北、关中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2%以上。全面排查黑臭水体,2017年年底前,西安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榆林市消除榆阳河8.4公里黑臭水体。
《方案》要求,持续推动陕北石油管道泄漏环境隐患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石油管道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取缔“边缘残次”油井,杜绝死灰复燃;切实抓好陕南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7座“头顶库”和所有“无主库”治理任务。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发现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部门减煤工作不实,全省2014年规上工业1000万吨减煤任务,仅完成295万吨,2015年300万吨减煤任务仅完成11万吨。
督察还发现,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西安市已成为全国污染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西安市因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多个污水处理厂采取“河道纳污、抽取河水”方式收集处理污水。
《方案》要求陕西各级、各部门对中央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59个具体问题和移交省委、省政府的15个责任追究问题,主动认领,并于2017年9月底前至少完成24个问题整改,年底前完成50个问题整改,其他需要分步实施解决的9个问题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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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7省市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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