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违反危险废物管理防治有关规定(104例)、没有经过环评审批(36例)、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36例)、未建设污染处理设施(31例)、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30例)、擅自扩建或重大变更(21例)、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19例)、厂区管理不善存在跑冒滴漏(17例)、小散乱污企业(16例)、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VOCs(14例)。
被督查地市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督查组交办案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调查处理,及时跟进整改进度。截至7月13日,已立案508宗,其中,限产停产152宗,查封扣押48宗,移送行政拘留6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3宗,取缔关闭37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