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昨天通报今年上半年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 在落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方面,今年上半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03件,罚款数额达61060万元。与2016年上半年相比,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64%。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2017年上半年,全国实施《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量均大幅度上升,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503件,罚款数额达6106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7553件;限产停产案件3880件;移送行政拘留3939起。与2016年同期相比,全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64%,罚款数额上升131%,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157%,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223%,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205%。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 田为勇:今年上半年,我们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数量达到了17169件,是去年的2.6倍。这就说明我们地方越来越多的学会了用新法规定的手段来管理违法的环境行为。
田为勇介绍,环保部对环境质量差、执法力度小的地区,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田为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个三个区域来看,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全国地级城市的平均案件数今年上半年是51件。京津冀最差,只有37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一个角度来看,京津冀在适用新的法律上面,力度可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