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万元至4万元就能从一些网络媒体办理“工作证”“采访证”等,而这些媒体对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工作”行为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衡水市公安局通知我,已经把这帮骗钱的假记者抓到了,我高兴得整整喝了一天酒,真的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庆祝!”7月6日,身为被害企业之一的衡水建民纤维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建民,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难掩兴奋的心情。
日前,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成功打掉了一个冒充记者身份,敲诈勒索衡水、沧州、石家庄、保定等4个市20余个县(市)众多企业的特大犯罪团伙,现已抓获该团伙成员22人(其中6人有犯罪前科),破获敲诈勒索案件38起,涉案金额34万余元,查扣作案用车辆5部,手机18部,查获用于作案的证件、胸牌、车标等40余个。
中小企业成假记者“猎物”
“被敲诈最严重的一段时间是2016年年初,一位姓贾的‘记者’,拿着一张在我们工厂外拍的照片和一篇写好的小稿子,说有人反映我们工厂在环保方面有问题,要给我们曝光。当时正赶上企业转型,我们开始做外贸业务,刚刚签订了一张外单,人家要货时间非常严格,绝不能拖,对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讲机会实在难得,而且那时也不能有任何负面消息上网,不管是真是假我们都没时间应对。”董建民回忆道。
就这样,董建民给了贾某10条烟(约合人民币5000元),打发走了对方。可是令董建民万万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又来了另一拨“记者”,还是以曝光工厂环保问题为由,令董建民不解的是,就算他拿出了当地环保局颁发的环保达标证明,对方依然表示必须曝光,无奈还是拿钱了事。
于是,在那段时间,建民纤维素公司就成了这帮“记者”经常光顾的地方,有时来吃顿饭,有时来加个油,最多的时候一周会来三拨不同的“记者”,董建民少则每人给三五百元,多则每人给一两千元,总共给了大约3万元。
董建民告诉记者,这些人都有相关的媒体证件,大多数拿的是网站的“采访证”“工作证”,至于真的记者证究竟长什么样他和他的同事们也不清楚,只要上网一查真有对应的媒体存在,他就给钱。
据衡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张义介绍,2016年11月,支队频频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冒充记者以曝光问题为由向企业敲诈勒索,影响非常恶劣。经走访摸排,办案民警了解到,涉案人赵某某,今年45岁,没有正当职业,却对外自称是某媒体记者。后经调查发现,每天上午都会有几个人到赵某某家里集合,然后开车一起出去,到衡水市周边各县转悠,主要以中小企业为敲诈勒索目标,并以曝光企业问题为由索要“封口费”,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还发现了以史某某为首的另一伙人,他们经常和赵某某几人交叉结伙出行,一起敲诈中小企业。
从车牌号入手找到侦破点
由于证据确凿,案情重大,刑警支队迅速上报至衡水市公安局,并得到指示立即成立专案组,尽快破案,还社会安宁。
张义告诉记者,这个案子是从企业提供的一辆车牌号入手进行侦破的,以车找人、找轨迹、查住址、蹲守落脚点。
“记得当时是腊月,天非常冷,给我们跟踪侦查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又经常赶上雾霾天,跟紧了容易暴露,跟松了又看不清。”张义说。
民警们克服了种种困难,经过多方摸排走访、追踪扩线,尤其是对初步掌握的骨干成员赵某某、史某某持续蹲守了20余天,逐一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生活规律等细节。
2016年12月23日,天气转好,民警们了解到该团伙将分赴阜城县和安平县再次实施敲诈,于是一直在嫌疑人落脚点蹲守的民警兵分两路进行追踪,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最终将犯罪团伙在两地同时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随后,根据疑犯交代,专案组乘胜追击,在一周时间内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宋某某等7人。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边审讯、边扩人、边研判,又从犯罪嫌疑人口供中相继获取了其余10余名涉案团伙成员线索。
2017年春节前后,专案组又先后两次集中收网,截至目前,22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并全部移送检察院起诉。
“采访”套路令企业频繁中招
专案组经过对案情梳理发现,这个假记者团伙分成3个小团伙,每个小团伙内成员相对固定,多以熟悉程度、亲缘关系结伙作案,而3个小团伙之间又存在三五成群、相互交叉、串联作案的情况。
他们还专门建了一个“记者联盟”微信群,用来互通线索,对一些资金雄厚、规模较大的企业,会在第一次敲诈成功后,由骨干人员指使其他人员再次或多次进行敲诈。
衡水市枣强县某热镀锌公司也是被害企业之一。该公司万总经理告诉记者,他是衡水市景县人,公司却在枣强县经营,因此做事非常小心,一直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遇事能忍则忍,能花小钱解决的事尽量不闹大,正是这种心态,让他的工厂在2016年上半年成为假记者们的重点“采访”对象。
据他回忆,2016年年初,公司办公室的门被几位不速之客敲开,他们自称是某媒体的记者,受上级指派来公司核实情况并进行“采访”,手里还拿着一张公司大烟囱的照片。
万总经理见状,连忙将“记者”们请进办公室,并派人将营业执照、各种环保达标证明等拿给“记者”看,并解释说由于工厂刚刚从烧煤改造成烧天然气,烟囱还没来得及拆,但这几位“记者”的关注点显然不在这方面,而是表明一定要进行曝光。“当时他们态度很强硬,而且很淡定,又不清楚这些人有什么背景,我就赶紧叫人给他们每人包了500元红包做车马费,这才把他们打发走了。”万总经理说。
就这样,隔三差五就有“记者”以相同的理由来该公司进行“曝光”,一般只待上10来分钟,拿完钱立马走人,前后加起来共拿走了大概6000元。
张义告诉记者,有些受害企业比万总经理还惨,阜城县某纤维素厂就曾连续被敲诈4次。2016年5月,史某某带着赵某某、杜某某等人来到该纤维素厂,称该企业往外排污,向该厂要走了1万元。次日,赵某某谎称上级领导坚持要曝光,又向其敲诈6万元。同年10月,赵某某等人又指使孙某某、申某以同样理由向该厂敲诈8万元,没过几天,又以相同理由再次敲诈了4万元。该厂前后4次共被敲诈19万元。
假记者向多家媒体购买证件
记者在衡水市公安局看到,民警查获的各种假证件中,多数为网络媒体的“工作证”“采访证”“调研员证”“特约记者证”等。假记者通常只要花1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价格就能拿到这些证件,至于拿证人是否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学历水平,甚至有无违法犯罪前科,发证单位一概不管。证件办下来后,发证单位每年还会收取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年检费用。同时,为了广告收入,发证单位对刊发内容和工作人员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特别是对工作人员的敲诈行为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记者发现,在收缴的证件中,仅马某一人就办理了12家媒体证件。据张义介绍,马某曾经在某媒体做过发行工作,对新闻媒体有一定了解,并认识了很多媒体和社会上的朋友。她一直对外自称“记者”,时间长了大家也以为马某就是真记者,就连她自己都深信不疑。
2015年,马某花8000元通过朋友办理了某媒体的工作证,并开始以此为名四处招摇。2016年,马某又为自己的儿子宋某某办理了该媒体工作证,母子二人一起“经营”。而宋某某后来又和赵某某、史某某勾结在一起,共同寻找作案对象,四处敲诈勒索。
记者在衡水市看守所中见到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和史某某,赵某某说“记者证”是他花1万元买的。
看守所的张警官告诉记者,赵某某原来是干装修的包工头,后来在打麻将时认识了史某某,2016年4月,史某某让他加入“中国新闻播报社”当记者,说这行挣钱快,于是赵某某就花了1万元办理了该报社的工作证。但办案民警在中国记者网上却并没有查到该报社的任何信息,可见连发证媒体本身都有问题。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