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艳洁 北京报道
7月10日召开的环保部常务会议提出,要利用好专项督查和中央环保督察机制,督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工作开展。
当天,环保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听取了《水十条》、《土十条》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地方和有关部门都已形成贯彻《水十条》具体方案和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会议要求,要通过开展评估考核和专项督查,对准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改善水环境质量是《水十条》的根本目标。对此,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老三湖”(太湖、巢湖、滇池)和“新三湖”(洱海、丹江口、白洋淀),以及长江、海河、跨国界河流等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要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纳污坑塘治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风险源管控等工作。
针对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开展专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奔着问题去,严肃查处问责,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
会议还提出,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等改革,支持保障河长制在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的作用。推广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能公开的全部公开,调动公众力量,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土十条》发布已经一年。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展开。会议提出,要健全完善机制,有效落实各方责任,抓紧与地方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利用好专项督查和中央环保督察机制,督促各方切实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