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作“环境保护史上最大规模行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满三个月。其间,28个督查组共检查了3万余家企业(单位),查出2万多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问题率超6成。值得注意的是,此番强化督查初期出现的拒绝检查、阻挠执法事件,至今仍时有发生。譬如,有企业强行将督查人员推出门外;再如,有企业将检查人员反锁在喷漆车间内长达20分钟;更有甚者,保安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员欲强行带走督查人员(7月9日中新网)。
面对环保部门依法督查,一些涉污企业不但不配合环保执法,反而有恃无恐,百般阻挠,如此情景在整个环保督查期间多次且多地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环保督查体制在现实中遭遇到的困境。这种困境固然可以通过加强执法甚至加重惩处来缓解,但是,如果不从体制上理顺环保行政工作,困境依然会再次出现并反复。
环保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定行政职能,同时,观照现实,我们又必须要承认的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现阶段承担着大量的服务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经济的发展,地方的繁荣,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企业这个主要的经济体,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大框架下,各个行政部门满足企业需要、服务企业发展,是目前发展是硬道理的一个非常具象的使命——在这个硬道理中,我们必须明确:环保部门的执法工作就是一种服务——这,是毋庸置疑的。
由此而来,环保部门的尴尬就很明显: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一些企业利用自己为地方纳税、得到地方政府各方面绿灯照顾之势,对自己的减排、少污、增加污染处理设施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置若罔闻,对环保执法人员合法合理要求推三阻四。环保执法完全可以依法要求当事企业停工停产,但是,就有一些企业或得到地方政府默许,或寻找背后关系、搞权力寻租,停工停业不足几时,生产又可以再次堂而皇之继续。
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民生问题,它切实关系到国人及后代的生存问题,空气、水、土壤等等,每一个关系到基本健康指数的生命指标都在指向环境保护工作,这让我们迫切地认识到,环保工作必须脱离服务地方经济的具体任务,回归法定职责和使命。
让环保工作相对单纯地去执法,需要政府的支持;同时,在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政府工作本身又是环保部门的监督对象。因此,让环保工作挺起腰杆,回归法定职责,放开手脚大胆去干,需要环保部门从体制上相对独立——只有在这种独立之中,面对企业的“花式”拒检和阻碍执法的行径,环保执法才能够把法定的执法职权和手段充分运用起来——这,也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