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核查、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环保工作实际,市环保局扎实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统一标准,细化任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落实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确保清单的完整性;根据新修订法律法规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照权力清单调整和职能变化,调整责任清单。
准确调整,动态变更。全面核对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型、编码、法律依据等基本信息,对发生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修改;及时取消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以及子项的拆分调整而不存在的权力事项,补录新立、修订及下放的权力事项,同步调整责任事项。
程序规范,依法合规。坚持有利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利于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原则,认真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调整比对工作,确保调整的每一事项内容规范、准确,法律依据充分。
此次调整内容共44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取消3项、部分取消1项,合并1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8项,新增9项,调整项目责任人22项。
为贯彻落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核查、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环保工作实际,市环保局扎实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统一标准,细化任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落实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确保清单的完整性;根据新修订法律法规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照权力清单调整和职能变化,调整责任清单。
准确调整,动态变更。全面核对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型、编码、法律依据等基本信息,对发生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修改;及时取消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以及子项的拆分调整而不存在的权力事项,补录新立、修订及下放的权力事项,同步调整责任事项。
程序规范,依法合规。坚持有利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利于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原则,认真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调整比对工作,确保调整的每一事项内容规范、准确,法律依据充分。
此次调整内容共44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取消3项、部分取消1项,合并1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8项,新增9项,调整项目责任人2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