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督察”两年考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很多地方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忽略环境保护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一些地方,环保被当成“老大难”问题。对此,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
根据设计,中央环保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察结束以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这意味着,在此之前的环保部层面的跨区域督察,已经升格为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央环保督察;督察的内容,也从“督企”到了“督政”。
督察过后,一场“反污染”风暴相继在各地上演。
如今,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轮的督察巡视正在进行。
据统计,自2016年2月4日督察试点工作在河北结束后,截至2017年5月2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已经完成对全国22个省(区)的督察工作,各地累计问责超1万人,罚款逾8亿元,立案审查1200件,行政和刑事拘留超过1000人,1.3万人被约谈。
督察效果显著。但督察过程中,也面临许多挑战,比如,自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拒绝检查、阻碍执法事件屡屡发生,这也是环境治理难的一个侧面写照。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