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 45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 6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46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关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公司将目前承担的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资产整体剥离移交给地方政府。
二、本次剥离移交资产范围
本次剥离移交资产主要涉及公司下属单位与生活区“三供一业”相关资产、6家矿办幼儿园资产及其他企业办社会职能资产。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资产账面净值为58,035,380.17元,其中“三供一业”资产净值52,387,258.36元,各矿办幼儿园资产净值3,303,863.36元,其他资产2,344,258.45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三供一业”相关资产
公司“三供一业”服务涉及主办单位10家,包括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水供暖分公司(以下简称“供水供暖分公司”)等9家分公司和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本次剥离移交资产包括上述单位“三供一业”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路、机器设备等,资产净值总计52,387,258.36元,其中:供水37,095,041.28元、供电4,482,372.39元、供暖9,103,571.75元、物业1,706,272.94元。
2、矿办幼儿园
本次剥离共涉及各矿办幼儿园共6家,涉及资产包括各矿办幼儿园实际占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设备等。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各矿办幼儿园资产净值总计3,303,863.36元。
3、其他
主要涉及单位4家,包括公司分公司新安煤矿、杨村煤矿、石壕煤矿等3家分公司及下属单位铁运处。涉及资产主要包括杨村煤矿、石壕煤矿供居委会使用的房产、设备等,新安煤矿消防车1辆及铁运处公寓楼2幢,资产净值总计2,344,258.45元。
三、本次剥离移交工作对上市公司影响
1、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 62号),本次移交涉及公司资产净值 58,035,380.17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有关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2、本次移交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供水供暖分公司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3、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减轻负担,使公司能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17-030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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