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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7-06-20 访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8日-2017年6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15:00至2017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星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27人,共计代表股份404,960,6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20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50,121,57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8005%。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3人,代表股份154,839,09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400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26人,代表股份165,745,3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048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3,086,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78%;反对11,37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91%;弃权498,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3,87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2.8358%;反对11,37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8634%;弃权498,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008%。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3,997,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27%;反对10,483,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7%;弃权48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4,78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3.3854%;反对10,483,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3249%;弃权48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89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512,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24%;反对16,429,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31%;弃权45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512,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4724%;反对16,429,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2431%;弃权456,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84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交易标的

      表决情况:同意142,61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00%;反对16,074,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19%;弃权1,713,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2,61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9100%;反对16,074,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219%;弃权1,713,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681%。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43,09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124%;反对16,32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54%;弃权98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9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124%;反对16,32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54%;弃权98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12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143,300,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05%;反对16,11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72%;弃权98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00,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405%;反对16,115,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472%;弃权98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12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交易价格、发行股份的数量及支付的现金

      表决情况:同意143,028,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705%;反对16,34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81%;弃权1,028,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28,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705%;反对16,34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1881%;弃权1,028,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414%。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43,19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736%;反对16,105,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10%;弃权1,099,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93,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736%;反对16,105,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410%;弃权1,099,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54%。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股份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43,41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105%;反对15,888,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弃权1,097,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41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4105%;反对15,888,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055%;弃权1,097,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4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43,41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105%;反对15,87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2%;弃权1,11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41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4105%;反对15,87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42%;弃权1,11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953%。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43,113,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36%;反对16,169,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11%;弃权1,11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13,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236%;反对16,169,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811%;弃权1,11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953%。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143,143,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23%;反对16,129,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62%;弃权1,12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43,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423%;反对16,129,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562%;弃权1,125,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701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43,392,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74%;反对15,89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弃权1,116,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92,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974%;反对15,890,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067%;弃权1,116,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95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43,400,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025%;反对15,991,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弃权1,00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400,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4025%;反对15,991,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98%;弃权1,00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277%。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42,686,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77%;反对16,70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46%;弃权1,00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2,686,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9577%;反对16,70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4146%;弃权1,00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277%。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143,10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192%;反对16,26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18%;弃权1,024,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0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192%;反对16,267,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1418%;弃权1,024,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39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募集资金规模及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43,10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192%;反对16,283,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19%;弃权1,00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06,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192%;反对16,283,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1519%;弃权1,00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28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43,11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69%;反对16,15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8%;弃权1,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1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269%;反对16,159,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748%;弃权1,11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98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43,120,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81%;反对16,17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61%;弃权1,099,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20,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281%;反对16,17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861%;弃权1,099,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58%。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7)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43,11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69%;反对16,17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61%;弃权1,101,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11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2269%;反对16,17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861%;弃权1,101,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6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43,27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37%;反对16,00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弃权1,11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27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237%;反对16,00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2%;弃权1,11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971%。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9)本次方案及其他相关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43,370,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838%;反对15,928,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4%;弃权1,099,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70,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838%;反对15,928,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04%;弃权1,099,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858%。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36,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25%;反对16,46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9%;弃权59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36,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625%;反对16,46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2649%;弃权59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72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和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6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76%;反对16,46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8%;弃权57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6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776%;反对16,46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2648%;弃权57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7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69,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831%;反对16,47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37%;弃权55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69,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831%;反对16,47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2737%;弃权55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43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73,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857%;反对16,450,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61%;弃权57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73,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3857%;反对16,450,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2561%;弃权57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8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73,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857%;反对16,450,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61%;弃权57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73,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857%;反对16,450,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61%;弃权57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59,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69%;反对16,46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9%;弃权57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59,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69%;反对16,46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9%;弃权57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2%。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6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76%;反对16,46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8%;弃权57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6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776%;反对16,464,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48%;弃权57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346,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88%;反对16,47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37%;弃权57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346,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88%;反对16,478,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37%;弃权57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3,271,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22%;反对16,390,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88%;弃权73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271,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22%;反对16,390,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88%;弃权73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239,215,313股,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5,346,900股,两者合计持有表决权244,562,213股,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1,981,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81%;反对16,32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82%;弃权2,091,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1,981,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81%;反对16,32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82%;弃权2,091,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7%。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梁瑾、叶远迪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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